瀏覽單個文章
pingua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323
引用:
作者fantasielf
就這個題目來說....
簽6個月,做了一個半月後資遣,還需要補足後面4.5個月的薪水我是覺得太扯....


但是鄉民覺得這樣才合理
__________________
我犯這些事,是因為社會風氣不好。查到了我,算我運氣不好

背叛是人們的本份,陰謀是生存的保證,淫褻是女人的天職,尊嚴是沒用的垃圾,信仰是可以出賣的工具。

舊 2012-09-09, 09:35 AM #25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pingua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