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裙太短遭遣退 爭薪逆轉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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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u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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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11
引用:
作者
GIRORO伍長
對呀,為什麼不乾脆訂定勞雇有糾紛、不管有理沒理一律勞工獲勝
不用民事訴訟、不用工作守則審查
雇主名下財產全部無條件轉移到勞工名下最好
這樣有誰要來當老闆的、出來一下
如果官員像你這樣通情達理,就不會搞到今天這局面了.
你應該當行政院長.
2012-09-09, 09:27 AM #
22
glu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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