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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RORO伍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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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RORO伍長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55
引用:
作者s953812
簽約超過90日就不是派遣工了


90日內叫臨時工吧

除了90日外、也有一些例外的情況
如特定性(工地警衛)和季節性(收割作物)的就不算了

不過所謂(定期)臨時工和(不定期)正職勞工的差異
也只有資遺費的有無、其它在法律上保障並沒有差異


這案頂多只有簽約時、一方有人違約的民事違約金問題
而且勞方最低底線還有勞基法保障的不得拋棄的權益

我認為這案是純民事問題、和勞動法律關係不大
     
      
舊 2012-09-09, 01:22 AM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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