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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畫
Silent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2
引用:
作者NONOPIG
國外有一種玩法是拋售垃圾債,銀行認賠賣出被倒的債,多少回收一點本金,

把債權打折賤賣給「專門處理債務的公司」(應該知道這是啥吧?) ,

所以債權人從次要面對的債務人就不是銀行了,而是專業的「債務處理公司」,

不知道台灣有沒有這種玩法...



之前被金管會警告
現在也許比較不敢了
舊 2012-09-08, 09:30 P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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