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haotommy
那麼如果一個警察下班了後
跟一群流氓吃飯喝酒上酒店
也沒關係了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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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當然太過了. 您指出重點來了. 這個老師如果私下的行為是, 再次原諒我講白一點, ****拉客或是類似富少***拍, 那當然就太超過了. 但是今天她做的事是一般社會大眾都會做的, 拍一些有風情或是比較漂泊的照片 po 在臉書或是 blog. 沒錯, 要是給小朋友看到的確不妥, 但是我不記得我們的社會是一塵不染.
老師可能有錯, 但是要到離職的程度嗎? 我想表達的只是: 社會已經寬容了這麼多的垃圾雜碎.
而你我既然都放這麼高的標準在老師身上,可不可以多包容他們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