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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荒謬 偷車歸還 不算竊盜 「鼓勵犯罪 將成司法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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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tra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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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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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26
簡單地說,該修法了。
可再抄襲...咳咳..,是參考德國法制,先把這個漏洞(使用竊盜)補起來,再以需為告訴乃論來緩衝主觀要件暨提升被害人法律武器。
嗯...說來說去還是請立委諸公再把沒抄到的抄完整一點就好了。
2012-09-07, 01:41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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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tra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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