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太荒謬 偷車歸還 不算竊盜 「鼓勵犯罪 將成司法災難」
瀏覽單個文章
oh!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23
嗯...筆記
不用買車
看到路邊跑車借來開開再還回去就好
隱約記得有前例...被發現時半夜發表聲明把跑車捐出去也是可以的
2012-09-07, 09:13 AM #
19
oh!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oh!
查詢oh!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oh!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