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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荒謬 偷車歸還 不算竊盜 「鼓勵犯罪 將成司法災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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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gasfgas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4
文章: 195
引用:
作者
滄桑悠無愁
連普通侵占罪 (刑法第355條) 都不成立嗎?
不可能
因為偷用的人一開始沒有持有該物品
樓上說的偷汽油就可以成立
司法實務也有類似案例
但是腳踏車的話...
根本很難舉證主觀不法所有意圖
2012-09-07, 08:06 AM #
7
fgasfga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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