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
說兩個故事吧!
我高中同學考上海洋大學後來進入漁業署,八九年前跟官員去石垣島處理漁船被查扣的事情。
因為我們的近海漁業路線都被日本從琉球延伸到與那國島南方海域包圍,
有時連日大雨或颱風過後,淺層海面被大浪攪得亂七八糟,近海都捕不到魚。
於是漁民決定繞過日本的漁船路線到西太平洋海域捕魚,
通常在一般經驗裡,收穫不會很多但也還能多少賺回油錢、工資。
可是那一次台灣一艘中型漁船出海卻有大收穫,船長有些貪心,把捕到的魚貨盡量放進艙底的冷凍層。
果不其然過度重載,在石垣島東方海面沒油了。但在失去動力之前利用衛星電話通知漁業署和漁會派船補給油料。
在救援船抵達之前被日本漁船發現,接著被防衛廳拖回岸邊,船員魚貨都被扣押。
罪名被指控侵犯經濟海域,扣留期間通知我方,我們才派員去處理。
後來由我們出示美方衛星提供我們漁船當時每到一個定點的通訊記錄(美方調資料超過15天才給我們)給日方參考,
魚貨被當垃圾多半腐爛丟棄,但經當地漁民作證不是島嶼附近的魚類,才被罰50萬台幣灰頭土臉回蘇澳。
(在石垣島被關了一個半月,拘留在小房間裡,只有三餐,不能去其他地方活動)
後來定位資料調出來,我方漁船幾乎到西太平洋環火山帶海域,那本來就不是日本漁船作業的區域,
我方都是在沒有作業(無捕魚行為)的狀態下通過日本所轄島嶼,還是照樣被人家欺負。
這好比我經過你家門,既無停留也沒有其他非法行為,卻被當賊一樣看待。
------------------------------------------------------------------------------------------------------------------------
第二個故事是對方以怨報德的故事。
十幾年前與那國島町長(相當於村長,是該島最高階的行政人員)來台道謝,
因為先前島上有一位婦女難產,本來島上醫務所處理生育事宜綽綽有餘,
但正好那位婦女生產嚴重失血,當時颱風接近,其他島的直昇機還來不及救援,
町長聯繫蘇澳漁會,漁會派機動力較快的漁船去島上把產婦接到蘇澳的醫院,後來母子均安,回到島上。
可是一兩年後,多次蘇澳出海的漁船被扣,拖往石垣島審問,町長還投書琉球報紙,指摘自家政府處理不當。
後來甚至揚言要公投,跟花蓮合併變成台灣的離島之一。
過去數十年,我方漁船雖然很多都有越線的問題,但只要即時離開,日方都不會怎麼樣。
但隨釣魚台等爭議,日方把目標指向無害的漁民,用衝撞、噴高壓水柱的方式,
有些小漁船根本頂不住一下子大量的水灌進甲板,搖搖晃晃幾乎要翻船。
如果是面對中共大排水量的漁政船就算了,幾年前全家福號那種衝撞,萬一有生命損傷,誰要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