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有錢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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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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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4
文章: 38
引用:
作者d61
只能說這樣判符合情理法順序,國家需要錢、被告怕被關、關了也無濟於事還要多養一個受刑人,所以罰錢了事看似皆大歡喜,但完全不符社會公平正義期待,誰相信沒被踢爆的不法獲利只有這樣? 把錢吐回來就漂白了嗎?


難道不是嗎????
舊 2012-09-06, 01:17 PM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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