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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y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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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y1978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新店
文章: 1,549
引用:
作者cwz1116
若非要自殺
應綁重物跳海或投河
不要讓別人處理自殺現場
徒增麻煩



最倒楣的應該是司機吧...眼睜睜的看著一個人死在眼前搞不好還濺了滿車頭都是OOXX...




實在是搞不懂這些人的心態一定要牽拖一下就對了是嗎?
舊 2012-09-06, 12:48 AM #2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Gary1978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