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everspiral
Elite Member
 
everspiral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4
您的住址: 北平西路3號
文章: 4,614
原來買ES等於犯法

刑法第349條 贓物罪

收受贓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五百元以下罰金
搬運、寄藏、故買贓物或為牙保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因贓物變得之財物,以贓物論。

哇靠... 罪責有夠輕的,難怪怎麼罰都不怕
賣ES給政府吃紅1000元~ 還是有利可圖

舉11樓的例子
只要八折就好, 高檔的CPU可能就差一張主流顯卡的錢.

買ES不幸被罰500元, 也還是賺阿


應該建議利委大人修法加重刑責
舊 2012-09-05, 09:31 PM #13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verspiral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