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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歉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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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erspi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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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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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買ES等於犯法
刑法第349條 贓物罪
收受贓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
五百元以下罰金
。
搬運、寄藏、故買贓物或為牙保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
一千元以下罰金
。
因贓物變得之財物,以贓物論。
哇靠... 罪責有夠輕的,難怪怎麼罰都不怕
賣ES給政府吃紅1000元~ 還是有利可圖
舉11樓的例子
只要八折就好, 高檔的CPU可能就差一張主流顯卡的錢.
買ES不幸被罰500元, 也還是賺阿
應該建議利委大人修法加重刑責
2012-09-05, 09:31 PM #
13
everspir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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