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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悠無愁
Golden Member
 
滄桑悠無愁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Jul 2001
您的住址: Hsin-Chu / Chung-Li
文章: 3,543
引用:
作者TanLittleJohn
有些東西看得出線索,店家供應兩餐代表從早上至少十點左右要上班(指店員而非更早上班的廚房人員),
若是餐飲便當業,幾乎要到過了晚間用餐時間約八九點才能收攤,估計每日工時約有十一二小時。
若以月休四天,且以每月工作日二十六天計算,三萬月薪了不起也在時薪一百元上下。

況且所謂供應兩餐福利,這在餐飲業本是慣例,難不成要員工去外頭用餐然後公司補貼嗎?
店家的條件還有陷阱,所謂工作獎金以現在店家的想法,這純粹自由心證,天知道老闆是賺多賺少,獎金要不要發,就看老闆意願了!

套句現在流行的話:他在拿香蕉找員工


只出得起香蕉的公司,絕對只請得起猴子。

這句話對僱主來說有這麼難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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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所:陣地準備好報告!

舊 2012-09-05, 02:40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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滄桑悠無愁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