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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ean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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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152
引用:
作者OFUE
之前有使用悠遊卡(沒有記名功能,也沒有辦理作為電子發票載具)結帳,
店員結帳時誤將其作為電子發票載具使用,
電子發票上傳到財政部,
你應該只有拿到消費明細?
或是拿到了消費明細與紙本電子發票?


舊式非晶片型悠遊卡可以用來消費嗎?

我只用來搭捷運而已耶!

所以也沒有甚麼用悠遊卡消費的發票

我才很納悶為何會收到這樣的郵件

不知有誰辦理換發晶片悠遊卡收到這樣郵件的?

是不是只要辦理更換晶片悠遊卡就會收到此載具註銷的郵件呢?

謝謝您的回覆!
舊 2012-09-04, 08:12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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