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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zabiji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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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4
您的住址: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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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crackme
請問房子租給房客,以後房客不再租時,最後那段時間的水電、瓦斯費、電費、帳單應該是要怎結清?

例如1.請房客自己先去把費用結清

例如2.房東自己抓個大概,再從房客的押金身上扣除掉

例如3.房東用押金先幫房客繳,繳完多少通知房客,剩下的押金再還給房客


不知有房子租給房客經驗的大大,都是採用那種方式?


我會用最後一期帳單當基準, 然後按最後居住的剩餘天數按比例推算
除非對方在最後一次繳完水電之後, 就開始給你狂用直到退租日
那就認了..
 
舊 2012-09-04, 01:18 A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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