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s95381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Nov 2008
文章: 89
引用:
作者sazabijiang
不用收掉公司啊
就A B 兩家公司
每到年底就不跟原本雇員續約
但是告訴他們有另一家公司願意雇用他們
兩家公司互換員工
這樣隔年就不必給特休假
當然年終獎金也省了
(但是其實雇主還是有給這些仲介公司該有的獎金....)


超過90日就是法定的不定期契約(管你契約內容怎麼寫)
不能繼續在同一家公司工作就是要給資遣費
所以勞委會的工作機會只有3個月
 
舊 2012-09-03, 11:47 PM #3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s953812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