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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nlin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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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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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otee
"不過,一、二審法官都認定,上述傷病與車禍無關,唯一與有關的傷害,是車禍當天前往朴子醫院的就診費七千多元,因是健保給付,自付額為零元,不得求償。"

法官是爬帶嗎?
就算自負額零元好了
你難道可以不用繳健保費?


所以沒出車禍就不用繳健保?
舊 2012-09-02, 10:35 PM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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