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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二千四百倍 被撞求償六千萬 判賠兩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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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ev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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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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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一、二審法官都認定,上述傷病與車禍無關,唯一與有關的傷害,是車禍當天前往朴子醫院的就診費七千多元,因是健保給付,自付額為零元,不得求償。
這段我不懂,為何自己繳費的保險,卻無法求償,
就算被撞者不行,健保局不也該有求償權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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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所不能,有所不為
2012-09-02, 07:06 PM #
7
liev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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