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城一定來自有紀律的軍隊,以下轉自《屠具殺意--兩漢三國屠城釋義》最後一段。不可能是地方部隊擅作主張,然後中央總部才被動追認。
屠城應證明了曹軍的軍紀嚴格,有組織、有計劃的發揚統禦理念。
三、屠必預謀有軍紀
屠具殺意,而且是有計劃的殺害,沒有軍紀很難全面撲殺,因為會疲於追捕,只有佈署安排像關門殺狗等,才有辦法施以坑殺或兜剿。綁而後殺,縛而後宰,屠殺不會是意外,屠城更少不了殺戮。
屠城一定是有紀律的組織行為,軍紀太差還不能屠城,否則部分士兵脫隊而走,勢必破壞全體計畫,例如原令包圍,若有士兵擅離職守,就會造成缺口,待宰的肥羊就會趁機逃亡。而且屠城一定要分工,指定有人搜查(以尋目標)、指定有人圍捕(以防脫逃)、指定有人備戰格鬥(以消抵抗)及指定有人執刑(刺劍插刀)等,甚至要常常與上級保持連絡,以免落單遇到叛民聚眾抵抗,或者支持友軍應付壓力、甚至隨時聽命上級的命令,或中止任務、或擴大範圍以及分合包抄等。
徹底服從命令的軍隊,才有可能屠城。
漢光武帝的治兵軍紀良好:《光武本紀》:「城****降尤者言光武不取財物」、《馮異傳》「今諸將皆壯士屈起,多暴橫,獨有劉將軍所到不虜掠。」、《祭遵傳》:「光武謂諸將曰:『當備祭遵!吾舍中兒犯法尚殺之,必不私諸卿也。』」、《李忠傳》:「世祖會諸將,問所得財物,唯忠獨無所掠。」、《杜詩傳》:「將軍蕭廣放縱兵士,暴橫民間,百姓惶擾,詩敕曉不改,遂格殺廣,還以狀聞。」《馮異傳》:「(光武)敕異曰:『三輔遭王莽、更始之亂,重以赤眉、延岑之酷,元元塗炭,無所依訴。今之征伐,非必略地屠城,要在平定安集之耳。諸將非不健鬥,然好虜掠。卿本能禦吏士,念自修敕,無為郡縣所苦。』異頓首受命,引而西,所至皆布威信。」
但是《耿弇傳》卻有:「弇凡所平郡四十六,屠城三百,未嘗挫折。」
為何治兵軍紀良好的漢光武帝,卻有屠城輝煌紀錄的名將?其實認清屠城本來就不是部分軍紀敗壞的士兵的突發行為,便容易理解。像漢光武帝對吳漢屠川,也只有寥寥幾字「帝聞之怒,以譴漢。」最多罵吳漢副將:「城降三日,吏人從服,孩兒老母,口以萬數,一旦於兵縱火,聞之可為酸鼻!尚宗室子孫,嘗更吏職,何忍行此?仰視天,俯視地,觀放麑啜羹,二者孰仁?良失斬將吊人之義也!」但是漢光武帝沒有對吳漢作出任何懲罰,益州人民人死不能複生,這就算了,不但不罵吳漢罵副將,而且漢光武帝對吳漢的處置是「賜谷二萬斛」,以答滅蜀之功。
吳漢屠川,漢光武帝口頭譴責,實際賞谷二萬斛,這根本就是奬勵。
江東孫策也是軍紀良好善兵征戰的人,舉凡「軍士奉令,不敢虜略,雞犬菜茹,一無所犯,民乃大悅,競以牛酒詣軍。」但是為孫策在正史的戰績卻是:「屠東冶」、「獲其吏士妻子四千人」、「得術百工及鼓吹部曲三萬餘人」及「斬虎、韓晞已下二萬餘級,其赴水溺者一萬餘口,船六千餘艘,財物山積。」總不能再把屠城的命令推給部分失控沒軍紀的士兵吧!那個大膽的士兵敢違背孫策的意志而屠城呢?想必此即孫策本人授意,士兵頂多執行命令。
曹操征呂布、屠彭城;圍張超、屠雍丘;征烏丸,屠柳城;戰袁氏,屠鄴城;伐陶謙,屠彭城、傅陽、取慮、睢陵及夏丘──此皆曹操早期親率領軍,軍紀保持在最佳的時候。甚至於夏侯諸曹也是:屠興國、屠枹罕、屠河池、屠宛及屠太原,其中還有官渡之坑殺八萬人,也應夠資格稱屠殺。曹操不會不善治軍,也不會有軍紀敗壞的將領出來挑戰曹操的指揮?曹操的愛將會不善治軍、被部分劣兵亂肆軍紀嗎?
曹操軍令:「圍而後降者不赦,以示威天下。」對降兵降民不赦是什麼意思?而以嚴令賞罰著稱的曹軍,其紀律能在亂世中脫穎而出,足見其能。因此與其反問曹操治兵良好而不可能屠城,不如說曹操借由屠城來檢驗治軍的成效。
屠城應證明了曹軍的軍紀嚴格,有組織、有計劃的發揚統禦理念。
引用:
作者sibaken
忘了提片中指出中日開打其中一個原因是地方部隊擅作主張,
完全不聽軍部命令,在戰勝後乘勝追擊,事後總部才追認事實,
甚至連佔領南京城後,對掃蕩戰敗中國士兵也一樣,
縱然有文獻支持,說真的日軍指揮系統能這樣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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