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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創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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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創世紀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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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

剛巧找到這份資料
http://www.exam.gov.tw/sp.asp?xdurl...type=2&mid=2895
台灣消防隊員之工作明細清單:
1、萬能救護員(要開救護車去救護凶殺、打架、疾病、精神病、大小便失禁、受傷、車禍、自殺、酒醉、溺水、心情不好、做惡夢等等五花八門的症狀的人,面對比專科醫師更多之突發狀況,救護結束後返隊還要將資料上傳緊急醫療網,時常會遇到體重動輒70.80公斤甚至上百公斤之病患,光是從2.3樓抬過各種奇形怪狀樓梯下到救護車旁,就可以讓人雙手不舉+腰部拉傷,而且可以自己受傷但絕不能放手讓患者摔傷,不然會被告到死)
2、滅火員(24小時待命,且規定通報到出勤時間白天60秒晚上90秒,迅速開大貨車等級以上之水箱車、雲梯車...前往大樓、工廠、化工廠、墳墓、垃圾、野草、住家、船艇…等任何有火災嫌疑或火災的地方)
3、特種車輛司機(水箱車、化學車、器材車、吉普車、雲梯車、曲折車、大型高級化學車、拖車、高壓水箱車…等車輛)
4、抓各種動物昆蟲(貓、狗、蛇、鱷魚、果子狸、猴子、豬、猩猩、虎頭蜂、火蟻等各種蜂類而且除了補蜂衣沒有防護裝備,而且沒聽過有抓動物的訓練一切靠運氣,連貓、狗掉到遮雨棚也要我們冒著生命危險去救)
5、 取締瓦斯鋼瓶(違規超存、過期鋼瓶,我們有司法警察權嗎?沒有)
6、取締爆竹煙火(沒偵查權及司法警察權,上班時間禁止外出,但必須查緝隱密的、連隔壁鄰居都不知道的地下爆竹煙火工廠,不然發生火警又說消防隊疏於查察)
7、學校CPR救護義務講師(必須講得比專任老師更生動吸引人,講的同時要示範操作,還得同時隨時管導師都管不了的秩序)
8、防火專業宣導義務講師(必須有主持大中小型活動、編~導~演短劇的能力,不論學校工廠都得去達成)
9、各種天災救助:水災要開船艇救人、送食物,旱災或者停水要用消防車四處送水一直送到所有人都儲滿水為止,地震要從崩塌建築或危樓中搜尋並救出受困民眾,颱風要注意風勢、雨勢、土石流,一有任何人受傷、受困立刻出動,甚至有人颱風天不怕死觀浪也要勸導(海巡人員只會在港區,其他地方都是消防隊要去)。
10、督導防火管理人(檢查其認證有無、是否過期、是否定期訓練、是否合乎法令規範)
11、消防安檢(八大非法行業與各種合法行業、大樓、學校、補習班、賣場、住家、養護中心、化工廠、工廠、一般商店、競選服務處)
12、檢修申報(與消防設備師士會同檢查消防設備及督導管理,申報書的受理、審核、建檔、開單)
13、 清潔工(幫清潔隊清洗馬路、除路樹、落葉、雜草)
14、國安特工兼拆炸彈(解決瓦斯氣爆及各種毒化物、爆炸物、核生化災害、生物戰劑搶救、各種化學工廠火警)
15、車輛保養場(任何特種車輛都要會基本的故障排除、十五年以上,經常出勤救難災害現場的老車要想辦法讓它們看起來像新的一樣,破壞剪、空氣瓶背架、切割器、幫浦等三十餘種器材皆要無師自通)
16、終生兵役(多人同睡一室,生活作息完全互相干擾,無隱私權,每天從早到晚平均每隔10幾分鐘一定要豎起耳聽廣播,可能是任何人的業務、電話、救護出勤、各種任務出勤等廣播,活在與戰爭時戰備之精神緊繃狀態下,上班時間為24小時待命,救災、救護不分白天黑夜)
17、工務局(無師自通電腦繪製轄區水源地圖、標準接近全球衛星定位系統;水源地圖即火警發生時可供作救災用水之水源位置地形圖)
18、運動員(這是消防員的訓練內容:3000公尺跑步、舉重、仰臥起坐、俯臥躬身、單槓、背負所有裝備約15公斤爬十層樓、伏地挺身、折返跑、眼睛蒙著鑽狗洞救30公斤假人,以上均需測驗並評分,未達標準即懲處)
19、救生員、潛水員(24小時隨傳隨到搜救受溺者、跳水自殺、跳河自殺、跳海自殺、撈屍、撈狗、到海邊駐守,有誰試過半夜撈浮屍?我們常遇到...)
20、談判專家(遇到鬧自殺的人要能輔導到對方妥協)
21、只能做機器人之反應:深夜凌晨均有勤務加不定期狀況,在每日平均忙12~16小時以後(因為人力不足,而且是只有值班+救護班時間,不包含火警、救溺、跳樓自殺、車禍救助等須多人或全員出動之狀況),早上八點再度開始辦理各項業務。
如果真的比照一般公務員,那很好...

一、沒有加班費,那我們要求準時上下班,要我們上夜班要加錢,而且每週上班時數不得超過勞基法規定的44小時。打火打到1700下班時間;對不起喔,請叫下一班的人來,我下班了,拒絕做白工。現在我們一周平均大約上班100小時,照勞基法規定來算每週加班時數是60小時..,一個月至少加班200小時,但是...最多只能報100小時的加班費,而且是照平時的時薪而不是照勞基法規定的加班領1.33倍薪資,而且加班費是由各縣市政府支出,而各縣市政府因為經費問題,都有定一個上限金額(北市、高市17000,北縣14000...其他遞減,最慘的才7000)超過此金額的加班時數,就是做白工、沒錢領。

二、沒有危險加給,那我們拒絕執行會對生命造成危險的工作,例如火警時,我們只要在戶外射水射到熄滅就好了;有人受困?火場搜救很危險ㄝ,我又沒有危險加給,拒絕執行;抓蛇?那很危險ㄝ,拒絕執行(這應該是各縣市農務局的工作);救溺?可以阿,但是絕對不下水,下水有危險性喔...不然你叫坐辦公室的"公務員"來冒著生命危險救災嘛!反正薪水都一樣。
舊 2012-09-01, 01:27 PM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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