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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創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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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創世紀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Apr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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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usoking
2012年8月31日 00:10

分享記者黃村杉/新北報導

謝政達表示,就業服務法第5條第1項規定,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平等,雇主對求職人或所僱用員工,不得以種族、階級、語言、思想、宗教、黨派、籍貫、出生地、性別、性傾向、年齡、婚姻、容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為由,予以歧視。違者可依同法第65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3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公務人員特種考試關務人員考試:

3. 考試資格:
考試分三等及四等考試。三等考試以18歲至45歲各大專院校相關系科
畢業,始得報考;四等考試以18歲至40歲高中或高工以上學校畢業,
始得報考。

一般警察特考消防警察人員考試資格:
三等
1.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37歲以下。
四等
1.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37歲以下。

有人可以解釋是怎麼回事嗎?
舊 2012-09-01, 12:33 P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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