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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as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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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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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Million
這句話是你說的, 請你自己把它吃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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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他自己說透過親友調的啊, 又不是我刑求逼供的
, 一般人要是小貓小狗掉了也調得到, 我就認他這行為不算是特權

靠「特權」才能讓警察做他們本來就應該做的事,要說成「濫用特權,不值得同情」,想來是警察比較值得同情了。

不能因為不合理的事常常發生,就將其合理化,甚至站在它的立場替它說話。

如果你的重要東西掉了,卻要運用「特權」才能讓警察幫你找,你是否甘願就此放棄,並且對自己重申「濫用特權,不值得同情」的說法呢?
舊 2012-08-31, 05:40 PM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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