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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2-31
*停權中*
 
2005-12-31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Dec 2005
文章: 1,065
我是建議站長開放一區給特定廠商做為行銷區,如"團購及新品專區 "..

得申請特定帳號或站長發給..讓廠商可自得行銷自個商品.與消費者的問與答.

收取商品行銷廣 告費用..做為自站上開銷..如同站上的廣 告費用一樣.

而這些特定帳號不得在其他區行銷自己的產品..一樣違者停權...

雖不搞成商業網站的模式..也較能釐清非置入性行銷.及增加站上開銷財源..

舊 2012-08-31, 04:53 PM #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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