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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ry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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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您的住址: 台北新店
文章: 1,549
引用:
作者sa123
喜新厭舊或三分鐘熱度的人不少,當然是先愛狗才會養狗然後棄狗。
連養都不會去想的人就沒這問題。
我愛女人但也可能和女人交往後分手啊!


那請問棄狗的當下或是您所說的分手的當下,您對於該對象是否還有存在著愛?
既然當下沒有,愛狗人士的身分自然也不存在了不是?


不過我基本上是不以為真的愛狗的人會隨意丟棄狗兒,會丟棄狗的根本也沒資格稱愛
狗人士,充其量只是想玩玩而已。


就拿您說的"女人"這例子,對待女人用"愛"與"玩玩"根本兩個不一樣。


用前面網友所說撲殺狗兒不力來說,如果真的有這樣的一天到來,全台灣的流浪狗真的
都被抓光了街頭再也真的沒有流浪狗了,請問這樣的情況可以維持多久?大家都心知肚
明不可能維持永遠,因為一定還有人會再丟棄狗兒貓隻,既然如此,問題點還不清楚嗎
?台灣養狗有很嚴格的管制嗎?對於棄養有很重的處罰嗎?
 
舊 2012-08-29, 08:26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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