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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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76202023
嗯... 假設在高速公路發生車禍, 可以移車嗎?
停在原地感覺挫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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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 62 條規定:
汽車尚能行駛,而不儘速將汽車位置標繪移置路邊,致妨礙交通者,處駕駛人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致人受傷或死亡者,應即採取救護措施及依規定處置,並通知警察機關處理,不得任意移動肇事汽車及現場痕跡證據,違反者處新臺幣三千元以上九千元以下罰鍰。但肇事致人受傷案件當事人均同意時,應將肇事汽車標繪後,移置不妨礙交通之處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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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沒人受傷的話, 建議在輪胎四角做上記號後再移車
如果有人受傷的話, 建議不要移車, 待警方到現場後做肇責比例的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