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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前屋兵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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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前屋兵介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r 2012
您的住址: 基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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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utl
你的算法完全違反勞基法。

以一個月30天來算,總共有720小時,以時薪103元來算,總共為74160元,分給四個人為18540元。

如果連這一點錢都不肯出,那乾脆當公寓不要設管理員
結果還不是一樣要餓死老杯杯.
很多有設管理員的社區或大樓總共可能也才幾十上百戶,一個月總收到的管理費才10~30來萬...
舊 2012-08-25, 02:58 PM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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