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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aa88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sutl
你的算法完全違反勞基法

以一個月30天來算,總共有720小時,以時薪103元來算,總共為74160元,分給四個人為18540元。

如果連這一點錢都不肯出,那乾脆當公寓不要設管理員。

違反又怎樣呀??? 你說說看呀!! 頂多罰兩萬元而已呀!!!


重點是......管理員保全不適用勞基法呀.......所以請不要搬出勞基法來
舊 2012-08-25, 01:15 PM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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