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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3
文章: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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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212410
3.除上開時間外,各通報權責機關得視實際情形,隨時通報之。
請教第3點的文字是說什麼?!

建議你自己去看昨天台南市政府說明
賴清德說了
8/23晚上7點跟10點都未達標準
所以10點暫緩宣布
直到清晨4點30再次確認
風勢雨勢未達標準
對於民眾很抱歉.但是未達標準不能停班停課
還是請市民出門上班上課要小心.
法條法條
台灣就是一堆人只會講依法行政.第3點就是彈性調整
都有人提了.現行法條是11年前訂的.去年有修改
但這10年來的颱風型態卻越來越不一樣.

用晚上9-10點的資料來論定隔天早上6點的上班上課狀態
是有風險的.台中.彰化.雲林就是一個例子
否則氣象局就不用每隔1-2小時就要重新發布颱風動態跟資料了!

所以按優先順序 1至2至3
事實上沒增強就沒必要拖到最後時刻
不是說五點前就硬撐到五點
是沒人通勤五點前出門的嗎
這麼想賭市民安全就看看這位哪時候像天龍國被打臉
網友點出先宣布上班上課後,改宣布停班停課 無視?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t=2906472&p=18
舊 2012-08-25, 09:05 AM #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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