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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2
文章: 323
引用:
作者虎斑貓
依法在"颱風警報期間",市長應該在晚上10點前做出隔天上午是否上班上課的決定。

如果不確定風雨是否達放假標準,他應該在昨晚10點前宣布今天上班上課,然後持續觀察,若風雨增強,他可以在今天清晨五點前做最後修改,而不是拖著到今天清晨才做決定。


你貼了這個我才想到 這是什麼時候立的法
現在資訊傳播速度跟接受廣度已經比過去高很多
只有颱風預測的準確度已經達到瓶頸

上次韋森特 颱風襲港
香港我記得在凌晨時掛上十號風球,也就是停班停課標準
但是,約莫9~10點 十號風球卸下,且無重大災情
馬上宣布即刻上班上課............
如果在台灣 馬上被民粹幹礁到死
更不要說日本沒有颱風假這件事 除非你出門真的非死即傷

在台灣只有宣布上班上課 改成停班停課
沒有停班停課 恢復上班上課 過去這樣的規定
跟資訊傳播速度有關 ,考量現在的資訊傳播速度跟效率
法規可以改得更有彈性,請縣市首長早點起床接受天氣資訊來研判
老實說 並不過分

天氣的預測經過時間的跨距越長誤差越大是正常
短時間內難度不易克服
但是現在人人有手機上網的時代
可以用別種途徑來彌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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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2-08-24, 07:52 PM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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