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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0
文章: 23
個人認為國籍法真的要改,要嚴格一點,不可以雙重國籍

僑胞可以有僑胞證之類的,也可以愛呆丸...

但是擁有國民權利義務的國民資格一定要嚴格

起碼要避免
1.具有其他國籍身分的人可以投票表決本國事務
2.具有其他國籍身分的人可以享用國家資源

...我太小氣了嗎
舊 2012-08-24, 11:45 AM #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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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h!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