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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堵大陸人申請中華民國籍的天羅地網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2 條 本條例用詞,定義如下:一、臺灣地區:指臺灣、澎湖、金門、馬祖及政府統治權所及之自由地區。二、大陸地區:指臺灣地區以外之中華民國領土。未明確說明哪裡是大陸地區。

具有全部公民權的中華民國國民就現況僅限在「自由地區」設有戶籍或無戶籍但具有國籍證明文件者。

無戶籍國民如屬「居住臺灣地區設有戶籍國民在國外出生之子女」,未滿20歲之情形,無論持憑中華民國護照或外國護照入境,均須先向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申請定居後始得設籍。

護照條例第9條規定:「普通護照之適用對象為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但具有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身分或持有大陸地區所發護照者,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適用之」。


海外人士申請中華民國護照會另外在護照上加一條,“僑居”。等於不享有台灣居住權,沒有台灣戶籍,等於沒有身份證。

但大陸人士走偏門取得外國護照想再申請中華民國護照,會逼你先繳出所有國的護照正本,交出對岸的護照你如何回國??
舊 2012-08-24, 12:44 AM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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