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RedHerring
14個月年薪也敢叫「優惠」???
我從出社會到現在每家公司談都是14個月
這篇新聞幫雇主也幫過頭了吧
而且14個月後面那兩個月不叫獎金好嗎
獎金應該是在年薪之外
額外給的才叫獎金
合約裡面簽訂的叫年薪
現在把14個月年薪降低成13個月
只能叫減薪
只能說台灣雇主太聰明
把年薪當成獎金在說
不給也當作正常
大家都被騙好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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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我所知,許多資訊、電腦相關的行業例如SI 就是這樣搞的
固定年薪12個月,另外兩個月就是年終+三節獎金,一年加起來就是14個月決不會超過
我公司也是年薪14個月,12個月的月薪+2個月的固定獎金
年終另外算,不含在14個月裡面,這在金融業算最基本的
因此,如果當年行情別太差,至少都有15個月以上,16個月則是常態
橘子那種狀況
不簽大概就只能簽離職單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