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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可魯的故鄉
文章: 732
引用:
作者hsinyic2
非常認同
只是現在太多公司加班是常態
我之前一個主管要我們不要太早走(規定1730,我大概都1800~1830走)
理由竟是其他部門會講話

但是台灣很多主管認為
如果你可以準時下班
如果你每個月的加班時數沒有250個小時以上
代表他給你的工作不夠多
而不是你有效率
舊 2012-08-19, 12:41 PM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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