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goodromhome
此外假設王雪紅捐價值九千萬的平板
對機構或團體的捐款,以綜合所得總額的20%為限;透過財團法人私立學校興學基金會對私立學校的捐款,金額不得超過綜合所得總額50%;對政府的捐贈則是無上限。
公式
所得-免稅額-扣除額=所得淨額X累進稅率-累進差額=應納稅額
所以這筆被稱為節稅的交易划不划算
大家自己算一下也就明白了
我只能說錢實際上還是花了
只是沒進國稅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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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estock.marbo.com.tw/asp/boar...770&boardid=116
股市名嘴朱成志寫的,最後一段提到王雪紅擁有27272張宏達電股票(2012年),
現金股利40元(一張領40000),以最高綜所稅40%計算,股利所得10億+,
要繳稅4億+,這是單單股利需繳稅的部份,還沒加上薪水、分紅之類…
依查詢到捐贈計算資訊是:
個人透過基金會捐贈公立學校(等同捐政府),
可以最高折抵"總所得金額"的20%,如此一來光是股利部份的綜所稅,
最高可以捐2億來抵掉~~這還是未加上薪資、分紅、獎金收入的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