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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KUM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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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1,001
引用:
作者martini
前面網友也是有解釋啊

王雪紅捐錢給自己成立的基金會(可抵稅)

基金會用王雪紅捐的錢幫她清庫存(把錢賺回來?)

基金會再把庫存送給北市高校(做公益!?)

媒體報導出來就變成王雪紅是大善人!?

做一件事可以三贏

何樂而不為呢

難怪政府都挖不到這些大財團、大老闆的稅...
舊 2012-08-18, 06:39 PM #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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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AKUMI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