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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無人才真相!慣老闆給薪差 年輕人赴澳打工狂增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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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R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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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0
文章: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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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STA
目前任職的公司部門,每人的加班工作時數每天大約至少12小時,最多至16小時左右不等(當然所謂加班給薪又有另一套文字遊戲規則‥‥
而至於那些每天開進口車早早下班所謂的“有為哥”高層
則一向視我們底下久久無法負荷工作量的基層員工為草莓族。
撇開這些末端勞資結構問題不談,台灣立足國際上整體與外商斡旋競爭的競爭力道,除了使用提供大量廉價勞力與極致壓低成本,來與對手換取縮短彼此差距之外,接下來的未來還剩下甚麼?
"每人的加班工作時數每天大約至少12小時,最多至16小時左右不等",那有沒有違法?如果可以,真的,不要輕忽身體健康!
2012-08-18, 06:17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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