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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ES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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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76
目前任職的公司部門,每人的加班工作時數每天大約至少12小時,最多至16小時左右不等(當然所謂加班給薪又有另一套文字遊戲規則‥‥而至於那些每天開進口車早早下班所謂的“有為哥”高層
則一向視我們底下久久無法負荷工作量的基層員工為草莓族。

撇開這些末端勞資結構問題不談,台灣立足國際上整體與外商斡旋競爭的競爭力道,除了使用提供大量廉價勞力與極致壓低成本,來與對手換取縮短彼此差距之外,接下來的未來還剩下甚麼?
舊 2012-08-18, 05:31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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