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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無人才真相!慣老闆給薪差 年輕人赴澳打工狂增十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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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RORO伍長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55
引用:
作者
fgasfgasg
繳罰鍰還比附加班費划算
這種無法達到目的的法條該修了吧?
這種說法等同:
闖紅燈撞死了人,闖紅燈的人繳了闖紅燈的罰單
就不用為被害者死亡負責一樣
2012-08-18, 02:07 PM #
18
GIRORO伍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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