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dm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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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要看那個下車乘客有沒有碰到機車,如果有,公車駕駛可能會有一點責任,但下車的乘客也有責任
如果沒有碰到而是被嚇到摔車,那可能要去找下車乘客,但可能求償不到啥鬼
但機車駕駛也有責任,因為他是碰到路人,不是公車,公車已停止而且有乘客下車的牌子,保證會被說應注意而未注意,公車駕駛基本上只有未在規定位置與距離路邊停車上下乘客,只能開張紅單
之前也有判例因為計程車沒靠邊,乘客下車後去撞到機車,計程車只有紅單一張,肇事責任是乘客和機車之間的事情
此外敦化南北路的分隔島右側是沒有禁行機車,公車也不可能開分隔島左側,因為站牌都在分隔島右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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