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illipipy
其實我在想的問題是…
音樂的傳播究竟是不是該收費??
而消費者被收取的費用有多少會回到創作者、表演者身上??
使用者付費這種概念我很贊同,
但如果是尚無知名度或知名度不高的音樂創作者、表演者他們呢?
對他們來說會不會是一道檻??
他們所獲取的報酬是否足以讓他們繼續走下去??
(以上不討論那些已經成名的天王天后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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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數位音樂銷售對於這些非主流的歌手、創作這是個很不錯的機會
就像Steam這種數位遊戲銷售平台對於獨立製作遊戲一樣
以往這些非主流的類型在傳統通路上很吃虧能見度又不高,但在數位平台上的競爭就會比較平等一點
再加上這些非主流歌手並不需要像商業流行歌手要花一大筆錢在宣傳行銷上面
只要有適當的定價,應該還是能夠有不錯的機會能夠賺到錢
話說回來我還是支持使用者付費,我也不看好iCD這種免費的模式
雖然免費可能是為了方便推廣,但這些非主流歌手並不像商業流行歌手有額外的****代言、演唱會收入
賺到的錢能不能支持創作者繼續做下一個作品我很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