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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新法..擬確保永久刪除個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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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shing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6
文章: 4
現在說要"完全刪除個人資料"
但是要政府調查個人資料時,又要把"軌跡留存"...
"軌跡"如果沒有載明是某某人的資料,
怎麼證明我真的有"刪除某某人"的資料(而不是別人的)?
但是現在要完全刪除...
是否連刪除的軌跡都不留了??
不然怎麼算是"完全刪除"咧??
2012-08-16, 09:04 AM #
8
Meis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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