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我該和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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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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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菲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May 2005
文章: 2
引用:
作者mtchiao
整理一下:

被打-->醫院驗傷-->警局報案-->提告傷害-->作筆錄-->拿三聯單-->等著和解或上法院 (大絕要上法院在放)

(備份一下...最好用不到)

被打 => 110報案 警察來時就說你感覺不舒服請他幫你叫救護車去醫院治療順便驗傷 => 到派出所做筆錄(記下員警姓名) => 拿三聯單(覺得員警處理方式有問題? 請打當地市警局 督察室電話告知你的疑問 ) => 等著和解或上法院
流氓怕警察 警察怕督察
舊 2012-08-14, 09:53 PM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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