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我該和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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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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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2
文章: 688
引用:
作者michaelweng
看來似乎傷勢很輕,如果是拿刑事判決去附帶求償
是沒有多少錢的,
如果金錢可以讓你得到安慰的話,和解無妨

沒有和解,很難得到緩刑
判2-5個月就等於是罰6-15萬
一般來說和解金就是以這數字加上慰問性質的金額

只要你沒撤告,不管最後是緩刑還是易科罰金,
傷害罪判決成立就是前科
這對於工作上有點影響,軍公教員自然是不用說了
越來越多民間公司也都要求員工必須提供良民証

有錄影帶是好事,對方如果也告你傷害
就算他撤告了,你也可以告他誣告,刻意羅織故事陷你入罪
判決成立的話你可以因妨礙名譽再向他求償


覺得一旦打了人,還真麻煩....

喝口酒用車撞....會有前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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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子是拿來磨的,不是拿來使的
舊 2012-08-14, 04:22 P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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