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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引用:
作者版兄
一個士官可以做到官官不相互 90%是他自己的問題
怕自己被扣假延誤就醫 真的是傻了
出了事 吃了虧 踢爆 有用嗎?

這在社會上也常發生啊.....為了不想丟掉全勤獎金,生了病仍然LP捏著繼續工作
雖說傷了眼睛不是小事,但很多時候除非是很明顯的傷病(劇痛或大出血),
在醫生診斷出來之前,當事人多半會認為只是小傷小病而已....尤其是面臨權益犧牲的時候。

另外官官不相互有時是為了自保,這在社會上也常發生,同事被老闆陰,
有多少人會拿自己工作冒險,挺同事嗆老闆?

引用:
作者polar168
大驚....
我當兵(義務役下士)那時還叫志願役上士叫學姊的說....
難道海軍就比較不一樣?

我也是叫學姐.....工作上是同事,叫職稱還真不知要叫啥
舊 2012-08-14, 11:26 AM #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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