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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賽成績和獎勵
奧林匹克的精神是重在參與,只強調運動員之間和運動隊之間的競爭,並不認為這是國家之間體育實力的較量。因此國際奧委會隻公布比賽成績,並不進行各國獲獎情況的統計。但是東道國、新聞媒體以及各國的奧委會都進行這方面的統計,並按獎牌或分數排列總的名次,國際奧委會認為,精神獎勵是奧林匹克精神的重要精神。因此在獎勵方面,也著重在精神和名譽上,在奧運會上獲勝的前三名選手,分別授予金、銀、銅質獎章,並不發給任何獎金。但是各國對於獲得前三名的運動員都會給以很豐厚的物質獎勵,而商界也會進行慷慨的讚助。讓許多原本默默無聞的運動員,則從一夜之間變成了家喻戶曉的明星。
根據《奧林匹克憲章》第一章第6節:「奧林匹克運動會是一項由運動員或隊伍之間的比賽,而非國家...」—國際奧委會
憲章的第五章第58節特意解釋到國際奧委會對設立獎牌榜的態度:「國際奧委會與奧運會組委會不應為參賽國家設立任何的獎牌排行榜,因獎牌本身是屬於運動員的個人榮譽。但奧組委會會印刷一本榮譽冊記載每個項目的獎牌得主和證書得主的名字,而獎牌得主的名字會展示於主體育場內」—國際奧委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