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罰?...........如果這麼想真的法學知識有待加強,光從罪刑法定主義跟犯罪三階層理論來看我怎麼都看不出需要用到刑罰的可能性,還有既然要判死刑了何來褫奪公權終身可言(畫蛇添足?)
光從比例原則下去審查就問題一堆了,簡單還是違憲......
菸友最好的方法就是趕快去打行政訴訟,針對比例原則或者不當聯結禁止原則去批,批的贏就違法自然就得撤銷或無效,還有打行政訴訟別忘了,還要去申請大法官解釋(律師收取費用公定價大約兩三萬吧)看看有沒有違憲,蓋有權利必有救濟
(380萬人每人丟一塊錢出來打官司可以打好幾年,不做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