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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rold0507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Nov 2005
文章: 47
引用:
作者seallee
台灣老闆要炒人是不需要理由的∼

這種就算申訴贏了再回去工作還有辦法混下去嗎?一定會被搞死的∼


要讓員工走人很簡單 遇缺不補 二個人當三個人用
作不好就罵 就有理由減薪

你跟老闆說 "之前三個人a"
老闆會回你 "時機歹歹 共體時艱 業績沒有以前好了 喂~出納 這個人這個月減薪 "

最後你只能為了肚子自動離開 無法提告

假如你擺爛 他就可以更直接叫你走了
舊 2012-08-12, 10:43 A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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