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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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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語文的一個小地方跟大家討論分享

剛剛看民視台語新聞,聽到主播播報外勞砍傷計程車司機的新聞,
主播用臺語說外勞為:外勞阿(外勞這兩字後,多了一個阿的拖長尾音)
不過新文內容的旁白(非主播旁白)的台語說外來卻無阿的拖長尾音。

這讓我想起以前工作的時候,有個年紀跟我父母快相當的女同事,她是客家人,
在我這南部鄉下,有客家人同事相當的少,有次跟此位同事聊天時(以台語,她台語相當流暢)說到客家人時,一樣多個阿的長尾音,她就告訴我,用客家人就好不要用客家人阿的這樣台語口語說法,其實我說客家人阿並沒有不尊重的含意,只是我仔細想一下,其實台語對形容外省人 外勞 客家人(除了外國人阿豆阿只有一個口語)口語說時,可以不必用阿的尾音,一樣可以說外省人 外勞與客家人還有大陸人,但是如果多了阿個尾音,在台語的表達上的確有尾音比無尾音還顯得比較輕率,甚至有時多尾音的說法是輕視或者引起對方感受不舒服。
所以從那次同事的提醒後,在使用台語在敘述外省人、大陸人、外勞與客家人的用語上,我都不用尾音,這樣尊重別人也算尊重自己。
這個問題跟大家分享一下。不知大家的感覺如何呢?
     
      
舊 2012-08-12, 07:52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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