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masao.tw
公文內容是承辦人想怎麼寫就可以回覆嗎?還是要經過上級主管「認可」的內容才可以回?那上級主管是怎麼來的?是經過考試及格的公務人員還是閣下選出來的市長自行任命的一級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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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內容是依事實寫的,不會自己去創設的
承辦人依事實寫然後依分層負責規定看到哪一級核
(上級主管有可能是考試及格的事務官,也有可能是自行任命的政務官)
核完才會回復
有時公文可能會寫的很迂迴,不會寫太白,以免火燒到自己
長官是依承辦人寫的資訊,然後看適不適合發出去
有可能是雙方認知的地方有差異不同
導致有誤會
要是真的沒有依事實寫,還敢寫經查(這不能亂用的,我寫經查都是真的去查後我才敢寫,查後的東西還會附上去一起當證據跟併案歸檔)
那表示這個承辦人真敢@@"
後台可能很硬
不過也有可能是約聘僱的或外包委託的
正式的幾乎很少會有這麼敢不依事實回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