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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駕撞死人可以服義務勞務80個小時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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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建創世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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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1
您的住址: 寰瀛一隅
文章: 45
引用:
作者
leeyh
拿小刀殺人意圖明顯 當場羈押
喝酒開大車撞死人 是輕罪
台灣的法律人治國真是不同凡響
.
開得起車的就是上等人,身分尊貴,
蟻民被撞到,不要你賠償車輛維修費
已經夠厚道了,還要什麼刑責?
這天底下還有講理的沒有?
2012-08-11, 09:57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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